老人互助會每月2000!繳10年卻不能退 理由令人傻眼:錢都給死人了

雲林斗六有民眾投訴,她幫家中長輩參加老人互助會,每月繳費2千元,已經繳了10年。原本想當成儲蓄,在老人家過世後能有筆錢辦後事,但疫情期間她工作全無,無法繼續繳費,決定解約領回本金時卻遭拒絕。難道多年辛苦積蓄要血本無歸?!

 

 

▼該互助會是2010年內政部登記立案的,會址設在雲林縣,現任理事長是第四任。互助會員費每人每月2000元,有600名會員,月收120萬。從民眾出示的入會規定上可以看到:「第五條,2個月未繳費喪失會員資格,其所繳納之金額可退還。」

 

一名婦人拿來一大疊紅單子,全都是10多年來累積的收據。她表示,10多年前聽信親友遊說,替媽媽和叔叔2人每月繳費共4000元,現在已經繳逾10年50多萬元。疫情期間她沒有工作,無力負擔這筆支出,於是想解約把本金領回來,卻遭拒絕。另一位婦人也幫爸爸繳費10年累計達25萬元,要求解約領回本金,同樣遭拒。

 

▼兩位婦人痛批往生互助會不認帳,滿十年要給會員的1萬元生日祝壽金也沒有發,對會員毫無保障。她們詢問理事長,自己的錢去了哪裡?理事長當面回覆:「我們就是無法退費!」他進一步解釋說,互助會所有錢全已發放給亡者往生慰問金,「老人會是不是倒掉很多?就是因為循環不足,我們一退費,這個會一定會倒…」

 

對此律師翁晨貿表示,互助會屬私權行為,會員如遇權益受損,只能循司法途徑處理。如果入會時,該會有向會員保證高達20%利息,可能有違《銀行法》。如果遇到倒會時,會頭人間蒸發,會員找不到人出面負責,往往很難追償,就算報警找到人,負責人可能也無錢可還。現在那2名婦人已經報警處理,警方已受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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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