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通過!酒駕累犯「公布姓名及照片」 乘客連坐最高罰1.5萬
近年來酒駕肇事事件頻發,嚴重威脅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條文。如果酒駕者經酒測後超標,將連坐處罰同車乘客,年滿18歲者處新台幣6,000到1.5萬元罰鍰。
僅僅110年1月到10月,就有261人因酒駕事故死亡,酒駕再犯率甚至高達4成。因此不只針對駕駛,同車乘客也會加重罰,從原本的600元到3000元,變成6000元到1.5萬元;汽機車所有人如果沒有禁止,吊扣牌照時間將延長到2年;未依規定裝酒精鎖可開罰6萬到12萬元;因肇事致人重傷則依現行行政罰沒入車輛。
▼另外,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修法也增訂,業者若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而租用駕駛人仍違規酒駕或拒測等,則可再加重罰鍰至1/2。推估最快可能在今年下半年上路。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公布姓名跟照片,你都沒有這樣的一個羞恥心,那我覺得好像你本身,就有一些心理障礙跟心理狀態,那我希望這應該是要,有一些醫療的一些約束,可能會是更重要的。」交通部方面則表示,姓名、照片等公布位置,後續會再研議。
延伸閱讀:
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