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18年!謝志宏「遭9次判死」終獲釋 每日5000元:補償3417萬!

22年前發生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至今都令人難以忘懷。被捲入這起案件的謝志宏遭關押的18年裡,曾被判9次死刑,但他一直堅持伸冤,最終在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判無罪。謝志宏共遭關押6834天,台南高分院裁定以1日5000元折算,他可獲3417萬元刑事補償金。

 

 

2000年6月24日,兇嫌郭俊偉拿蝴蝶刀性侵殺害一名女子,又將路過的目擊老農殺害。他被警方逮捕時,一口咬定謝志宏共犯,謝志宏在警局中自白犯案,兩人遭起訴。2001年到2010年間,最高法院7度發回更審,更七審仍判謝志宏死刑,2011年獲最高法院判刑確定。2018年檢方提出新事證,聲請再審;2019年3月14日謝志宏獲判無罪當庭獲釋,直到2020年5月獲判無罪確定。

謝志宏從2000年6月28日被羈押在台南看守所,直到2019年3月14日無罪獲釋,共羈押6834天。他改判無罪定讞後,律師團以一日5000元折算,提出3417萬元刑事補償聲請。前年底台南高分院裁定以一日3500元折算,共計2391萬9000元刑事補償,但律師團不滿意,向司法院刑事補償庭聲請覆審。

 

▼合議庭認為, 謝志宏受羈押時年僅19歲,正值青春風華。他原本是餐廳學徒,每月會交付1萬2000元給母親家用,受羈押前無前科紀錄。因受羈押,他喪失人身自由,家庭失序、事業中斷,更因多次經法院判處死刑,面臨隨時遭死刑執行的恐懼及痛苦,期間更逢父親往生至痛,身心艱苦。他人生中有長達18年羈押在監,人生精華一大部分耗損於此,不僅與外在社會脫節,還一度面臨不知何時執行死刑的壓力之中。

 

考量謝志宏羈押期間所受的痛苦及名譽上的減損,合議庭最終改以一日5000元上限折算,裁定他無罪判決確定前,受羈押6834日,准予再補償1025萬1000元。再加上去年底核定2391萬9000元,謝志宏共可獲3417萬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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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