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出獄!張淑晶「坑殺房客」又被告 獲判囚5年半定讞
「惡房東」張淑晶去年10月因為偽造文書案入監服刑,現在她的刑期延長了!她先前坑騙多名房客簽約,事後又以租賃糾紛等莫須有的罪名提告,藉此獲取個人利益,受害人有50多名。她因此吃上誣告官司,最高法院判她5年6月徒刑定讞。
自2013年開始,張淑晶在新北市多處出租套房,租客大多是經濟弱勢或青年學子,法律知識薄弱。簽約時她拿出列印載有「連帶保證人」欄位的租賃契約供承租人簽署,要求租客在親友未知情況下,留下親友姓名、電話作為連帶保證人。
▼張淑晶明知租客簽約時親友不在場,事後卻藉租賃糾紛機會,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就指控租客侵占鑰匙、毀損家具、不付房租等,向地檢署提告詐欺、侵占、毀損、偽造文書等罪嫌,甚至以連帶保證人資料,將租客的親友列入同案被告,檢方對此認定張淑晶涉誣告罪。
一審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張淑晶利用話術誘騙取得保證人資料,事後為獲取個人利益而藉故提告,不僅破壞租賃雙方互信,也使人無端受到刑事偵查,耗費司法資源,依14個誣告罪判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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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