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兇大膽用槍!」基層警開槍打死飛車賊 換來「官司纏6年」賠80萬

台南市安南區22日發生殺警案,2名員警追查竊盜案時,遭嫌犯林信吾持刀殺害。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23日舉辦記者會,探討相關事件。她邀請萬華分局警員張景義、萬華分局督察組長高李孟驊現身說法,其中張景義就曾擊斃飛車賊,結果被對方家屬提告,官司纏訟6年,還賠償家屬80萬元。

 

 

台南殺警案的消息傳出後,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黃明昭立刻趕赴台南了解案情。徐國勇接受採訪時表示,已責成警政署所有員警全力緝兇,「若有反抗,我們大膽使用槍械,絕不客氣」。這一言論引發社會討論。

 

▼對此,王鴻薇在記者會上提出質疑。她引用醫師蘇一峰的臉書貼文「可憐的警察同仁,拔槍的時候先想的是報告要怎麼寫,上法院要怎麼解釋,默哀,破案沒什麽獎金,卻要拿命去拚,開槍上法院,不開槍去醫院」,並整理了台灣2013年至2021年間,警察因執法使用槍械,造成後續法律纏訟的相關案例。

 

張景義就曾面臨這樣的狀況。2013年他在西門町附近執勤時,看到正在飆車逃亡的黎男。他加入圍捕,並趁黎男自撞路墩往回彈之際,跑到車輛前方拔槍喝令「停車,下車」。黎男加速向他衝去,因身後就是大量人潮,他立刻朝輪胎連開2槍,沒想到其中一發子彈貫穿擋風玻璃,跳彈打中黎男,黎男送醫後不治。

 

▼張景義擊斃黎男後,被黎男的家屬提告,官司纏訟6年,雖然最後被判無罪,但還是賠償黎男家屬80萬元。他感嘆,當初判決未確定前,他每天都在煩惱判決結果,家裡還有妻小、父母要養,萬一輸了可能要當一輩子義警,生活該怎麼辦?就算贏了也不會得到什麼,還是繼續當警察。

 

張景義感慨萬千,「什麼情況是危急的,是我們身處第一線,遇到的那個狀況才是危急,只有兩到三秒鐘讓我們去反應,要不要用槍,要不要噴辣椒水,或使用警棍」、「但是,使用警械後,隨之而來的就是民眾的檢舉、投訴或提告,現在法院沒有在支持基層員警使用警械」。

 

▼《警械使用條例》是否該修法?是否有不足之處?對此,張景義認為,現在不是不足的問題,而是已經太過,越改越多且框框架架一大堆。警械使用條例有請學者來幫忙,但這些學者可能沒有拿過槍、也沒有開過槍,更不知道槍該如何使用。

 

根據《警械使用條例》,在緊急狀態下使用槍械,原則上是採開放態度,但員警開槍後會遇到很多麻煩。緊急狀況下沒有人能精準拿捏,子彈射出去後卻經常被拿來審視,拿來評估過不過當。就算是受過嚴格訓練的員警,近距離面對持械歹徒也是非常危險的,希望社會大眾能夠給予支持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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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