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荔枝椿象」拿來賣?食藥署:最高罰2億
近日,嘉義分署在推廣荔枝椿象創意料理課程時,引發了關於食用非法定食用昆蟲的討論。荔枝椿象作為外來害蟲,其食用安全性並未得到證實,且台灣可食用昆蟲食材僅限於蜂蛹、茓蛹及特定螞蟻,所以此舉被視為錯誤的宣導方式,可能誤導民眾食用未經確認真菌的昆蟲。
據了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在4月27日的「呷蟲王者」課程中,原本旨在通過烹飪荔枝椿象來展示如何利用昆蟲生長繁殖快速特性的教育目的,但在活動開始前已依法調整了內容,改為教授烹飪蜂蛹為主。不過活動結束前仍有環保講師示範了荔枝椿象的油炸方法,並重申了非法定食用昆蟲的食用規定,學員並沒有實際食用。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對此表示,將糾正此類錯誤的宣導方式,並提醒農民若將荔枝椿象囤積,可交給政府處理,但不得作為食材使用,以免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違者可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他強調,食用未經驗證的昆蟲可能對健康構成風險,因此應避免食用,並呼籲農單位在舉辦類似活動時,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農單位推廣蝶豆花入菜時也曾引發類似疑慮。林金富指出,儘管蝶豆花可作為農業染料使用,但不應整朵食用。他強調,任何關於食用昆蟲的活動都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規,確保民眾健康不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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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