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說掰掰!愛奇藝「下架專法」將上路 禁中資影音串流平台

經濟部在8月18日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修正草案,明文將代理、經銷中國大陸OTT和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制範圍,未來中方網路視聽影音平台如愛奇藝、騰訊都不能來台,被視為愛奇藝下架的開端。而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則表示,因為該案目前仍屬草案,所以無法做出回應。

 

▼愛奇藝在台灣有約200萬活躍用戶,這項草案出爐讓許多愛奇藝用戶相當關切,擔心權益受到影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通過OTT影音管理法草案,將愛奇藝、騰訊等中資串流影音業者,視作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40條之1的「非法業者」提供「非法內容」。經濟部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2項,禁止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OTT-TV及其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服務給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圖片來源:愛奇藝)

 

▼OTT影音管理法引起各方爭議聲浪,由於該「禁止事項項目表」限制台灣本土不能有代理或經銷,有專家認為「技術上不太可能完全讓台灣觀眾看不到愛奇藝」,中方OTT業者可改為跨境消費、或是第三方代理商運作,台灣觀眾還是能正常收看,只是會員觀眾在使用購買金流上的便利度會降低。

(圖片來源:愛奇藝)

 

經濟部表示,該修正草案預告期間為14日,將於9月1日期滿,預告期滿後,規劃於9月3日進行正式公告,違反者將由NCC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停止或改正,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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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