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小姊姊! 北市11歲女孩隨機傷人 騙幼童「眼睛閉閉」:舉石頭狂砸臉!

日前台北市一名家長帶兒子、女兒到興隆公園玩耍,沒想到5歲的女兒竟被一名11歲女童拿石頭砸破頭。警方獲報後到場,將女童帶回派出所,這才發現還有其他幼童受害。由於這名傷人的女童未滿12歲,不受刑法追訴審判,只能由受害者家長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受害幼童家長表示,那天他帶孩子們到興隆公園玩耍,正陪兒子玩飛盤,5歲的女兒竟頭破血流走來,向他哭訴遭到一名「陌生的姐姐」抓頭髮撞牆、用石頭砸頭。他立刻報警,並帶孩子去萬芳醫院驗傷,後來到派出所才發現還有一名6歲的女童受害,那個孩子被用木棍砸臉,眼鏡都被打壞了。這位家長說,傷人的11歲女童經常獨自在興隆公園出沒,她騎著粉色腳踏車,身邊沒有家長陪伴。她會將幼童騙到地下室停車場,要求對方閉眼,然後用石頭、木棍砸頭。現在已知有2名小女童受害。

(圖片來源:木柵社團|Facebook)

 

▼受害女童的家長說,他跟兒子在草地上玩飛盤時,看到女兒在一旁跟一個陌生的女孩玩耍。本來他以為這是孩子之間的社交,沒有在意,沒想到對方將女兒帶到無人處,用石頭砸破了女兒的頭。看到女兒頭破血流的模樣,他非常心痛,「就是一轉眼的時間而已,我到現在手都還是抖的」。他提醒說,這個傷人的女童就住在公園附近,疑似單親家庭、母親也無力管教,各位家長去公園玩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小孩。

(圖片來源:木柵社團|Facebook)

 

後來文山二警分局證實了這件事,事發地點在興隆路派出所轄區,傷人的女童年僅11歲,來自單親家庭,2名受害女童則年僅5歲、6歲。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滿12歲行為人不受《刑法》追溯、審判,警方只能開立少年偏差行為通知單,並通報台北市教育局、社會局,對女童進行追蹤輔導。這起案件只能由家長逕行向法院提起民事告訴,向對方家長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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