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通報一例「台灣移入確診者」 隱瞞「去過印度」追問才承認:恐坐8年牢
新冠疫情持續蔓延全球,印度Delta變種病毒株已經成為主要流行病毒株。澳門官方18日通報一例台灣移入確診病例,這名患者感染的是Delta變種病毒。他今年2月至5月曾在印度工作,但故意隱瞞這段經歷,被反覆追問後才坦承。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他可能會被處1至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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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這名患者以前只提到去年10月到今年1月曾在越南工作。經過反覆追問,他才坦承今年2月到5月曾在印度工作,期間出現流鼻涕等輕微呼吸道症狀。他在5月返回台灣,期間檢測均為陰性。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為Delta變種病毒在印度廣泛傳播,所以判斷這名患者是在印度期間感染的。
▼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規定,感染、懷疑感染傳染病的人或有受到傳染病感染危險的人有義務提供有關其健康狀況的必要資料,又或指出其曾到過的地方或曾接觸的人。澳門刑法典第270條也規定,行為造成傳染性疾病傳播,因而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或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者,可被處1年至8年徒刑。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這名患者6月17日入境時,按衛生局檢疫措施到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檢測,隨即就被安排在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作進一步治療,所以沒有對澳門的公共衛生安全及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威脅。不過應變協調中心再次提醒和呼籲所有居民和旅客,應如實向當局提供傳染病訊息,以免觸犯法律,造成嚴重後果!
來源:網路資料